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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践行协商民主的路径与方式

2013-05-23 12:02 作者:殷啸虎

我国民主党派在践行协商民主方面有着优良的历史传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多元化、多层次的民主协商制度的构建,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当然,也不可否认,当前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制度不够完善,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机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具体措施;三是信息不对称:协商民主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信息传递障碍”,在“信息对称”和“知情权”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直接影响了协商作用的充分发挥;四是效果难评估,由于缺乏具体的、“刚性”的规范,使得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实际效果很难评估,这也就直接影响到了协商的实际效果。

基于以上方面的原因,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首先应当完善民主党派践行协商民主的路径与方式。

(一)完善党际之间的协商机制

首先要明确协商内容,凡是涉及重大决策、政策法规的制定与修改,重要人事任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都应当在党际之间开展协商,并且协商的内容应当由双向提出,即中共可以提出协商的内容,民主党派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协商的内容。

其次,规范协商程序,要明确协商主体,即这种协商是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中共和各民主党派都是协商的主体;同时要完善协商的程序性机制,协商是“柔性”的,但协商程序必须是“刚性”的,要通过“刚性”的程序来保证协商的有效性和实效性。此外,要增强协商过程与结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其三,丰富协商形式,除了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外,应当从制度层面推进三种不同类型的协商,完善人民政协实践协商民主的制度模式。一是决策性协商,这种协商是围绕着中共和各级政府的有关决策进行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的失误。二是咨询性协商,通过提供必要的智力和信息等方面的支持,保证决策的民主和科学。三是沟通性协商,党际之间(依托人民政协)进行通过沟通性协商,是决策性协商的重要基础,通过平等对话方式进行的沟通性协商,将社会群体多样化的诉求整合容纳在体制内进行,为不同利益群体提供参与决策、影响决策、监督决策的机会。

其四,健全协商机制,健全党际协商的信息传递机制、信息反馈机制与信息沟通机制。

(二)依托政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

不仅要健全政协内部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机制,更要健全政协内部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沟通机制。因为民主党派的特点在于它的党派性,各党派都代表了一定的利益群体。因此,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内部作用的发挥不仅是在政协平台与中共之间的协商合作,更包括了与其他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合作,并且在一定层面而言,后者更为重要。各民主党派都代表一定的利益群体和利益关系,相互之间是独立的;但同时他们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和利益关系在现实中又有一定的交叉性。因此,如何在充分保证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同时,避免因问题的重复反映而导致政治资源的浪费,是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作用所应当予以考虑的问题。如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各民主党派对问题的重复反映也不例外。从积极方面而言,重复反映的问题一般都是比较典型的问题,足以引起政府有关方面的重视;而就消极方面而言,对一个问题的重复反映会分散政府的精力,影响处理的效率。与其让政府相关部门将各党派召集在一起协商协调,还不如各党派自己事先进行协商协调。因此,为了保证各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更好地发挥作用,有必要建立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沟通机制,事先就一些准备提出的问题进行协商:意见一致的,可以以党派联合的方式提出,这也更增强了意见和建议的分量;意见相左的,也可以在充分了解对方观点的基础上,利用政协这个平台进行充分协商和博弈,从而使得意见能够得到更好的、更有效的表达。同时,通过党派之间的沟通协商,提升意见和建议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也使得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

(三)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协商参与机制

一是知情明政机制。知情才能明政,民主党派在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作用,前提是要知情,要了解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的内容,以及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样,对于社情民意,也只有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才能表达民意,反映民情。在政协层面,以政协为制度通道,及时向各民主党派传递相关信息,让民主党派了解党和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怎么想、怎么做,有哪些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便及时组织党派力量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在党派层面,以党派委员为中介,健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个信息传递通道:就自下而上而言,党派委员应当及时和经常性地向党派组织反映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想法和利益诉求,并通过政协组织向上反映,以便党和政府及时充分了解各方面的社情民意,在进行决策时进行充分考虑;就自上而下而言,党派组织应当及时向党派委员传递政府决策信息,使其在充分知情明政的基础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总之,以政协作为信息传递平台,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在汇集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通过民主党派向所联系的党派成员和各方面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促进决策科学和民主的基础上,保证党和政府的决策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是党派委员工作机制。民主党派组织的作用要通过党派委员来发挥,但毕竟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的协商监督和以委员个人名义进行的协商监督毕竟不是一回事,既不能以组织来代替委员个人,也不能都把委员个人的行为都算到党派组织的账上。这就需要民主党派不断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在鼓励党派委员个人依章履职的同时,整合党派资源,健全党派委员集体履职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派组织的作用。

三是党派委员学习培训机制。人民政协作为一个政治性的机构,民主党派委员的政治素质是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因此,民主党派健全党派委员的学习培训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提升党派委员的政治素质,提高党派委员的理论水平,增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 (作者系上海市政协常委、民盟市委常委、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民盟上海市委参政党理论与盟史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