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4 10:40 来源:民盟普陀区医卫联合支部 作者:朱佳筠
2014年6月,我参加了由民盟上海市委志愿者服务总队组织的阳光社区矫正方案活动。志愿服务地点在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司法所。矫正对象是一些罪行较轻,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员。矫正宗旨是让每一个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热爱生命,感恩社会,重树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每个矫正组由三名成员组成:一位律师,一位心理学家及一位企业家。我作为企业家代表参加了本次义务志愿活动。活动前我接受了阳光矫正团队人员岗前基本的专业培训,正确理解了“尊重平等,据理教化,阳光矫正”的工作理念,为成功地完成本次志愿服务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我的矫正对象:张某,女,上海人,高中文化。于2013年4月至10月期间,在未获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淘宝网向他人加价销售相关药品,获利9万余元。2014年1月29日被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因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矫正过程中,我们倾听了张某的心声,了解到其是在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主观无犯罪意图。在缓刑期间态度积极,综合表现良好。但其也表露了受到冤枉的思想,思想上还有点想不通。律师志愿者在法律层面对她进行了教育。作为企业家的我,而且又是我所从事的行业,故我详细地向其介绍了医药销售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其行为虽然有可同情的地方,但毕竟触犯了法律,受到相应的惩罚也是理所应当。同时,了解到其有自暴自弃的想法,我也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让她首先认识到无证销售药品的错误,同时也重拾对自己的信心,努力寻找新的工作,尽快融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通过参加这次活动,自己本身也接受了一次教育。另外,能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去帮助其他人,让我感到无比自豪。通过自己的工作,让更多人确立生活目标,回归社会,重拾心中的中国梦,是对自己最好的奖励。我也将积极参加类似志愿活动,帮助更多的人,为民盟争光。
让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