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重型装备制造企业是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中大型核心设备的制造者,是国家综合实力的基础。狭义的国有重装业指中国第一重型机器厂(一重)、第二重型机器厂(二重)和上海重型机器厂(上重)等集团或企业。将一重、二重及国际公认领先企业日本制钢所(JSW)对比后可以发现:
一是专利数量落后,创新能力堪忧。从1985年-2016年的专利数量统计来看,上重、一重和二重中的专利总数和为1911项,而JSW则有5590项。发明专利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重装业的创新能力堪忧。这也源于重装业基础在技术开发尤其信息技术方面比较落后。在用计算机开发编制大锻件锻压工艺方面,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有了BASIC语言人机对话编工艺;九十年代有了用数据库、CAD LISP和BASIC集成编程的自动化编工艺;现在又有了先进的面向对象和面向服务的编程方法和先进的系统集成信息技术。然而,如今的上重而软件开发方面是空白,还是完全靠人工编制工艺。名义上企业采购应用了国际领先的ERP SAP系统,而实际上因为缺乏定制开发,业务人员一直依赖手工与ERP并行。ERP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却成为企业的一种经济和人力负担。
传统上由国家科研补贴重装业试制大锻件新产品,但因基础技术落后,缺乏精细定量的方法,只能凭个人主观经验,结果成功概率很低,大量资金浪费,稳定技术未能形成。企业的现行体制决定管理者不可能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很难重视转型发展的基础,即基础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对基础技术,即使国家提供科研经费支持,但大部分经费需要企业自筹。由于其研究困难大、见效周期长,管理者因而不感兴趣,造成国家资助也无人问津的尴尬局面,后续创新能力堪忧。
二是创新效果不佳。创新是指以新的方式展开的生产活动,以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营业净利率是指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它反映企业的效益。据统计,2015年,一重、二重和上重的营业净利率分别是-14.3%、-121.6%和-48.9%,JSW则是-2.4%。虽然国内外重装业经济效益普遍不好,平均营业净利率皆为负值,。但企业间存在着明显差异,中国重装业的效益远落后于JSW。上重的平均营业净利率负值更是JSW的20倍,差距巨大。
我国重装业的技术创新比发达国家落后,近些年又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产能严重过剩、经济持续下滑的严峻形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更加必要。若等到重装业成为“僵尸企业”国家再去处理,国家则要花费更大代价去安排职工、处置国有资产和债务,国有资产减值,甚至危及国家公有制基础。为此,有必要提前采取措施、及时通过加大创新转型科研投入,加强重装业的创新能力建设,建议如下:
1、加大对重装业创新转型的科研投入。日本政府从经济繁荣期到经济萧条期,财政投资贷款中用于产业和技术开发的比例由3%调整到119%。这对保护日本传统重点产业、营造企业生存环境,防止企业破产倒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值得参考借鉴。建议统计历年来对国有重装业的科研投资额,以统计为基础,进一步加大对国有重装业科研投入金额,重点在关键基础技术、共性技术和智能技术项目方面,引领重装业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确保国有重装业在经济建设中能继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2、建议将科研投入的补贴制转为引领制。
补贴制是国家对企业愿意做、在做的事给予补贴,起到顺水推舟的作用;引领制是国家对企业不想做、没做的事给予引领,起到牵引驱动的作用。站在国家发展战略角度,国家科研经费应在重装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为此,在基础技术开发上,不应照搬传统的补贴制,而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由政府投资,纳入政府采购平台,科学公平竞争招标选择第三方机构完成项目。第三方机构应当是有能力有社会责任的社会非盈利机构,如行业专业学会或协会。企业是基础技术项目实施主体,政府可通过税收减免、考核政策,鼓励企业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开发完成该类项目实施,以此推动我国重装业的转型升级。
3、建议改任命制为聘任制,加快国企重装业领导班子构成改革,促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重装业的创新难、周期长,故需要有站得高看得远的优秀企业家,现行任命制有诸多制约。国家需要改革创新总经理的任命制,以便能发现和善用优秀企业家,使之成为国有重装业企业转型发展的栋梁和领头人。建议改革总经理任用制,开放职位,允许企业内部毛遂自荐或社会职业经理人竞聘;在加强考核方面,建议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对企业领导班子评估一次,上级(董事会)考核把职代会评估作为总经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7-03-29 13:51 作者:齐作玉